长治医学院2024年同等学力申请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长治医学院是山西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创建于1946年,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创建的医学院校之一。建校以来,学校传承红色基因、担当历史使命,秉承“面向基层、德育为先”的优良传统,坚持“重质量、重实践、重特色”的办学理念,形成了以“厚德精业、济世报国”为核心的长医精神,为社会培养输送了7万多名优秀医学人才。
发展至今,学校形成了医、工、文、理、管理、艺术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构建了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继续教育于一体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设有23个教学院系(部),开设本科专业22个。现有在编职工965人,专任教师639人。拥有“长江学者”1人、“国家杰青”5名、省级教学名师6人、“1331”科技领军人才13人、“三晋英才”24人、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3名;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各1个、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创新团队1个、“1331”工程提质增效重点创新团队1个。
学校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5门,省级一流课程25门;获批山西省工程研究中心1个,厅市共建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山西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山西省卫健委重点实验室2个,山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获批长治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长治市重点实验室6个,长治市技术创新中心3个。拥有直属附属医院5所、非直属附属医院8所。临床医学专业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校被教育部、卫生部批准成为全国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
面向未来,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继承发扬优良传统,牢牢把握历史机遇,全面持续深化改革,朝着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医科院校的发展目标努力奋进,致力于办好人民满意的医学教育。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项目简介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的渠道。为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多渠道培养高层次医学人才,全面推进医教协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等文件精神,同等学力人员可以通过参加课程学习班的方式学习相应专业的研究生课程,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核,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学员,依据相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专业
授予学位类别 |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领域 |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 105101 | 内科学 |
105102 | 儿科学 | |
105104 | 神经病学 | |
105105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
1051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
105107 | 急诊医学 | |
105108 | 重症医学 | |
105109 | 全科医学 | |
105110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
105111 | 外科学 | |
105113 | 骨科学 | |
105115 | 妇产科学 | |
105116 | 眼科学 | |
105117 | 耳鼻咽喉科学 | |
105118 | 麻醉学 | |
105119 | 临床病理 | |
105120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
105122 | 放射肿瘤学 | |
105123 | 放射影像学 | |
105124 | 超声医学 | |
105125 | 核医学 |
四、报名条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的文件要求,2024年我校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报名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医德良好,热爱本职工作;
(三)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四)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五)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
五、报名程序
(一)线上报名
申请人员通过“长治医学院同等学力申硕网络学习及管理平台”(http://czyxy.masterol.cn/)填写和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进行报名审核。
1.《长治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
2.《长治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习情况表》;
3.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一寸蓝底照片;
6.学位认证报告;
7.电子注册备案表;
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提供相关证明。
(二)现场确认
学校会定期举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初次申请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进行现场确认(来校前务必完成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注册),包括资格审查和指纹采集等工作。资格审查须携带以下资料:
1.《长治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三份;
2.《长治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习情况表》,一式三份;
3.《长治医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入学须知》,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6.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专业);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提供相关证明。
六、培养过程和要求
(一)第一阶段:课程学习与考核
1. 学位课程学习和考核:学位课程安排按照《长治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课程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课程学习方式及授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全国统一考试:学位申请人需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份,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份)。
(二)第二阶段:导师双选与论文答辩
申请人通过第一阶段的全部考试和考核后,向学校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进行“导师-研究生”互选,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工作。
七、学位授予
申请人在完成并通过上述各学习考核环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八、学费标准
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为20000元/人,分两个阶段收取,其中课程学习阶段学费8000元/人,学位论文阶段学费12000元/人。
九、其他说明
申请人须在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6年内完成所有学位申请工作,否则本次申请失效。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5-3151153 15536698815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长治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邮政编码:046000